曾是SNH 48會員的陳某,因私人粉絲收到的禮物而獲得35萬的賠償。
2020-08-05 16:24:02
來源:- 作者:-
8月4日,記者從上海寶山區人民法院獲悉,最近法院達成了一項合同糾紛。由于某文化傳媒集團公司的歌迷私自和女團員收藏,該女團員被發現違約,并向該公司支付了350000元賠償金。
上海寶山法院稱,2015年8月,陳小姐與一家知名的文化傳媒集團公司簽訂了"獨家藝術家合同",正式成為文化傳媒集團公司的女團員。
合同規定了陳小姐作為乙方需要履行的相應權利和義務:乙方保證其一切言行應維護與甲方的共同利益,配合甲方的團隊計劃,不得腐化自身或甲方的社會信用,不得損害乙方自身形象和乙方團隊的整體形象。
此外,合同還附有"會籍代碼"。合同第16條規定:"合同的附件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主合同一起構成完整的合同。如果主合同與附件發生沖突,應以主合同為準。"會員守則"明確禁止"私人球迷"和"詢問球迷財產"。
合同簽訂后,公司投入人力物力,為陳小姐安排食宿、服裝、形象設計、培訓陳小姐各方面的表演技巧,爭取各種表演和晉升機會,不斷提高陳小姐的知名度。
責任編輯:-
新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