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解決科技行業稅收壓力
科技產業是高利潤產業,高利潤代表高稅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扣除范圍問題的2017年第40號通知包括:
1.人事和勞動力費用
二、直接投入成本
3.折舊費用
4.無形資產的攤銷
5.新產品的成本
6.其他相關費用,如高科技研發保險費等。
科技產業的主要成本是員工的工資,但員工的工資不能作為成本扣除,這就造成了高額利潤和企業所得稅的壓力。目前,在市場上應用最廣泛的是通過個人獨資企業的審批和征集以及靈活的就業平臺來解決企業和人員外包所帶來的稅收壓力。
首先,讓我們談談個人獨資企業的審批和征收問題。
對于缺乏成本投入導致企業所得稅壓力的企業,可以通過業務轉型模式,在核定的稅務園區內建立以工作室形式的獨資企業,改變原公司對科技企業下游服務提供商的業務,享受批準的征集。
小規模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一年內結算業務量500萬元,經批準、征收后,按發票金額的10%核定,個人營業所得稅按5%或者35%計算。沒有必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股息稅。綜合稅率約為5%。500萬的企業可以轉移到一個法人的私人帳戶,如果它支付約250000的稅款。到2020年,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將減少1%,個人獨資企業的綜合稅率將達到3%左右!繳納了大約150000的稅款后,你可以將其存入法人的私人賬戶。
通過企業剝離重組的方式,我們利用獨資企業批準征收低稅率,一方面給地方政策帶來稅收,另一方面減輕公司的綜合稅負,不需要實體在當地經營和工作,這是總部的經濟投資促進模式。一般來說,獨資企業解決的稅收問題是服務型行業,如建筑設計、軟件開發、咨詢等。
第二種是靈活的就業模式。
靈活就業平臺是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平臺組織。經過社會保障稅的出臺,企業找到降低就業成本的途徑成為共識,靈活就業已成為降低勞動力成本的有效途徑,職工稅(工資和工資)轉化為營業收入,合理降低勞動力成本。
靈活的就業平臺可以向企業發放6%的增值稅特別賬單,也可以扣除勞動力成本,每個在該平臺注冊的個人可以被視為個體工商戶,直接按照1.5%的核定個人所得稅,企業將直接包括稅金、平臺服務費到平臺賬戶,由平臺發放費用支付個人稅金,并向公司發出賬單列出成本。
靈活的就業平臺更適合一些擁有更多流動員工的企業,如外購、物流、信息咨詢等,而無需支付社會保障來解決雇傭成本問題。
第三種是自然人替代模式。
例如,當個人在獲得額外收入時不能提供投入成本時,企業需要個人提供費用賬單,而個人只能進行征稅,但個人一般按勞務報酬的20%納稅,但在某些稅收優惠中,自然人可以根據批準征收個人經營所得稅。
例如在山東、河南、上海等地,批準的個稅為0.5%,增值稅為1%,附加的納稅憑證為1.56%,部分收費的總稅率為2.54%,但基本上沒有行業限制,建筑、建材、醫藥等行業的成本問題可以由自然人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