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草案已完成
工業和信息技術部對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7609號建議的答復","四輪低速電動汽車技術條件標準草案"已于2019年9月經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目前正在加快標準的編制。
工業和信息技術部指出,大多數低速電動汽車制造商不具備汽車生產資格,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其中大部分是在老年步行者的條件下非法生產、銷售和在公路上使用的。但是,由于其價格低廉、使用成本低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我國第三、第四和較低城鄉地區短途旅游的需求,并在近幾年在部分地區得到了發展。
工業和信息技術部表示,為了進一步加強四輪低速電動汽車的管理,工業和信息技術部、發改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部和市場監察局于2018年11月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低速電動汽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人民政府,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和開展低速電動汽車整改嚴禁增加低速電動汽車新生產能力,加快低速電動汽車規范化管理,建立長期監管機制。
通知"發布以來,山東、江蘇、河南、河北等重點地區組織開展了低速電動汽車產銷企業的調查整改,先后建立了工作機制,組織開展了相關治理工作,規范了低速電動汽車產業的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關于四輪低速電動汽車標準,工業和信息技術部表示,工業和信息技術部組織了許多行業專家和重點企業的討論,各方就"微觀、短距離、低速、具體使用、安全和環保要求"達成了共識,形成了"四輪低速電動汽車技術條件"草案,并于2019年9月經國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批準。標準的編制工作正在加快。
下一步,工信部將與有關部門一道,繼續扎實推進低速電動汽車的管理,加快低速電動汽車標準的制定,進一步完善低速電動汽車的生產、銷售、稅收、保險、使用管理、售后服務等具體管理措施,完善低速電動汽車的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