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租房管理 ,成都九部門頒布新規定
租賃資金設立監管賬戶,規范租賃金融業務。記者日前從成都市住房建設局獲悉,成都市9個部門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進一步加強租賃市場的管理,保護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成都市住房建設局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省監督局、成都市市場監督局、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業務管理部,從加強行業主體管理、加強住房放行管理、加強網上簽證備案管理、加強租賃資金監管、疏通糾紛調解渠道、加強部門聯合監督等六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在加強職工管理方面,通知建議房屋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從事房屋租賃活動的網絡信息平臺,以及轉租十多套住房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登記市場主體。房屋租賃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破產、關閉或者被吊銷或者責令關閉的,應當在三年內不再擔任。
通知"建議,為加強對租賃資金的監督管理,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租賃管理的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住房租賃資金前,應在駐榮商業銀行開立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并在提交開戶信息時提供監管賬戶信息。
承租人向房屋租賃企業支付超過三個月的租金的,應當將房屋租金貸款所得的租金、定金和資金存入基金監督帳戶。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期限少于三個月的,由承租人決定是否交存租金等。,進入監管賬戶。存入管理帳戶的租金每月轉帳給住房租賃企業。
他說:"該通告亦建議規管租賃融資業務。房屋租賃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未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無財務許可,不得與所設機構合作開展個人住房租賃貸款業務。承租人不得以欺騙或強迫的方式使用房屋租金貸款,不得以租金優惠的名義誘使承租人使用房屋租金貸款,房屋租賃合同不得包括租金貸款的有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