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辦要求開發商開放車位租賃
隨著私家車的普及,對泊車位的需求日益增加,泊車位已成為每個人頭痛的問題。新余元公園自10月10日起禁止業主將停車位購進地下停車場,小區內的人防停車位不向業主出租,許多車主只能將自己的車停在小區外的道路上,面臨著被貼罰單的風險。此外,由于尚未開具增值稅發票,業主的房地產證書也無法處理。經過新余市人防辦公室、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市地政局等部門的干預,開發商被責令對出售和非出租行為的停車位進行整改,并計劃在10月底分批向業主提交房地產證書數據。
業主
停車位只出售,沒有租金,停車很難辦理房地產證書。
新余市源中小區業主李女士告訴記者,今年9月28日,新余市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項目部將地下車位買賣業務轉讓給第三方江西云江工程有限公司,從10月10號起,未購買車位的業主被禁止進入地下車庫,面臨車輛無處停放的問題。其實小區里有人防車位,可供私家車停放,但開發商擔心影響地下車位的銷售,人防車位出租也將被禁止,"他說。李女士氣憤地說:"我的房子花了我半輩子的積蓄,花了57萬元買的。如今,買一個車位要8萬元,貴的高達10多萬元,實在買不到",開發商只售不租的行為侵害了業主利益,買不到車位的業主無法進入小區,只能停在路邊,甚至違規停在綠化帶上,面臨被貼罰單的風險。
該地區原定于2016年12月30日支付,但推遲到2020年7月29日,數千名業主計劃通過法律手段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賠償金。"很多業主在處理房地產方面遇到了很多障礙,開發商通過設定附加條件,希望業主放棄違約賠償金,否則讓你不完整的信息,證明就無法處理。"李女士說,"房屋交付被推遲了近四年,我和鄰居一直很焦慮,現在的房地產卡離我們很遠,希望相關部門介入,糾正元仲園地區的混亂局面。
市人民防衛辦公室
命令開發商開租
新余市人防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有關文件,對于有處置權但尚未出售或扣押的地下停車位,開發商不僅可以以出租的方式向業主出售或出租,而且不得以出售而不出租的名義拒絕向業主提供停車服務,同時,人防停車位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附加,一次租賃期不得超過5年。
禁止出租人防停車位、只出售地下停車位的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市人防辦公室發布整改通知,要求開發商在10月25日前完成整改和開放停車位租賃。
城市房地產登記中心
證書的審批將于10月底開始。
記者從新余房地產登記中心了解到,原中園項目的初步登記工作已經完成,開發商正在籌集資金,為房地產開具增值稅發票。由于違約金金額大,與增值稅所需資金的沖突,開發商目前無力支付,阻礙了業主辦理房地產憑證。
9月16日,新余市住房和建設局、市行政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玉水區政府和社區居委會與榆中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業主代表進行了溝通。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已在協調會議上通知了不動產產權登記的材料和要求。開發商按照要求提交申請后,房地產證書將通過綠色渠道處理。
會議明確規定,開發商不得向業主附加條件,應根據業主的情況分期登記不動產。第一批100多名業主于10月底向登記中心提交證書,其余批次均應按交納的稅費進行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