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網警偵破一起制作貨拉拉外掛窩案 主犯被判2年
貨運信息撮合平臺為不少司機增加了穩定收入,但有不法分子也開始盯上這塊“蛋糕”。近日,記者獲悉,深圳公安局寶安分局網警偵破一起針對貨運信息撮合平臺“貨拉拉”的外掛黑產案件,涉案人員4人已全部歸案。
惡意篡改代碼 外掛黑產形成上下游產業鏈
近年來,針對貨拉拉平臺的外掛軟件層出不窮,貨拉拉通過研發的基于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的反外掛檢測系統,7*24小時進行監測,收集到有效相關線索后,向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報案,寶安分局網警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2020年1月,在南昌跨省抓捕犯罪嫌疑人李某豪,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過深入調查,警方發現該外掛黑產已形成一條上下游產業鏈,從軟件開發制作到總代理、多級銷售,參與人數眾多、分布廣泛,交易涉及廣東、江西等多個省份涉案人員4名,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達500萬,目前涉案人員李某豪、方某武、易某鋒、賴某敏已全部歸案。
據案件調查,2019年12月,易某鋒讓賴某敏制作開發貨拉拉APP外掛,賴某敏在網上聯系到李某豪,以4000元價格向其購買了外掛,并發給易某鋒負責對外售賣,兩人從中謀取利益。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易某鋒、賴某敏售賣外掛軟件56次,違法所得2952元;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方某武向易某鋒購買外掛后再轉賣26次,違法所得3000元。
不法分子惡意破壞、篡改APP代碼,大規模銷售外掛工具謀取利潤,不僅干擾了貨拉拉平臺公平的搶單環境,也威脅了司機的信息和財產安全。據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方某武、易某鋒、賴某敏均構成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三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分別被處罰金5000元、8000元和3000元。
2019年超2萬余名司機被永久封號 貨拉拉:對外掛“零容忍”!
除了警方,作為平臺貨拉拉對外掛行為一直是“零容忍”態度。司機加入貨拉拉平臺時,會與貨拉拉簽署協議,協議中明確規定司機不得使用外掛、輔助軟件或程序,但仍然有司機鋌而走險,購買外掛軟件,一旦識別也會被立即封號處理。僅在2019年,貨拉拉永久封停使用外掛、證據確鑿的司機賬號20753人。
對此,貨拉拉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外掛行為,貨拉拉絕不姑息,將繼續配合警方打擊網絡黑產犯罪,保障平臺公平的接單環境,保護司機的信息財產安全。今年以來已取得良好成效, 1月至今,平臺上的外掛行為同比下降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