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對汽車保險改革的"滿月"有何感想?
9月19日開始實施的汽車保險全面改革已經完成了一個月,實際效果如何?記者從一些保險企業了解到,自改革實施以來,通過降價、提高保險、提高質量,我省的汽車保險消費者獲得了更多的利益。
10月20日,太原市民鄭潔的私家車保險到期了。當他續保時,發現保險費比前幾年低了近30%。"他說:"去年的保險費大約是2500美元,今年還不到1800美元。
車輛保險全面改革后,在道路交通事故率調整系數中引入了區域浮動因素。在我省,如果業主在過去三年或更長的時間內沒有發生負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則應將強風險的浮動范圍進一步擴大,從原來的最低限度-30%擴大到-40%。同時,根據新的改革規則的要求,業界已將商用車保險產品的附加費上限由35%調低至25%,預期補償率由65%提高至75%。因此,商業保險的基準保費也整體下降。
在太原新津慈路,一家物業保險公司的業務經理王女士對記者說,"改革落地后,從價格、安全性等方面,都反映了向消費者傾斜的初衷。她說,前幾年,保險覆蓋范圍為500000元三責任險,根據三年無風險計算,保費一般在600元左右。最近的改革后,一些客戶只需要300元以上就可以買到三份責任保險。
福利不僅反映在保費的下降上,汽車損壞保險的內容也比往年多。改革前,商用車保險主要由車輛損壞保險、第三方責任保險、車輛人員責任保險和盜竊保險等四大風險構成。改革后,汽車損害保險增加了七項保險責任,即全車盜竊救助險、玻璃險、水險、自燃險等附加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殊保險等,轉移到主要車輛損害險的保險責任上。
王女士說,汽車損壞保險整合了額外的風險,擴大了保護范圍,決定了汽車損害保險水平的提高。換句話說,車主可以減少消費,獲得更多服務。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保費總體下降的同時,許多消費者發現保險公司給出的汽車保險報價有很大差異,由于各保險公司的獨立系數和報價策略不同,市場上出現了一輛車一輛車、一輛人一輛甚至一輛車的現象。
前一天,營業員報價2000元,兩天后漲了200多元。"太原市民吳鑫說。
影響汽車保險報價的因素是什么?據了解,改革后,影響價格變動的因素包括個人信用、車主駕駛年齡、車主年齡、車主駕駛習慣、投保車輛品牌等級、車型等。薛先生是一家保險公司的營銷者,他透露,影響汽車保險報價的因素多達60個。例如,保險公司認為,年紀較大的車主外出的概率相對較低,折扣可能會增加。當計算綜合評估時,就會產生報價差異。
此外,一些消費者注意到,保費下降后,前幾年保險公司的現金回報也被取消。只有一些公司保留了諸如洗車和駕駛等增值服務。
業內人士表示,車主需要適應改革后的變化,在不同的保險企業全面比較價格水平、服務質量,然后做出保險選擇;同時,隨著改革的落地,風險的數量已成為影響汽車保險價格的最大因素。大多數車主應進一步改變駕駛習慣,保持良好的駕駛記錄,以獲得更好的價格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