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耕地“非糧化” 促使糧食生產平穩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食轉化和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
意見 "指出,新時期要堅持以習近平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耕地" 非糧食 " 化,切實穩定糧食生產,牢牢抓住國家糧食安全的命脈。
意見 "強調,要充分認識防止耕地" 非糧食化 "、穩定糧食生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為" 三農 " 工作的首要任務,切實把握國家糧食安全的主動權。繼續科學合理利用耕地資源,在耕地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優先發展糧食生產。主產區要鞏固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產銷平衡區和主產區要保持應有的自給自足率。
《意見》提出,要堅持問題導向,堅決防止耕地 "非糧化" 傾向。明確耕地利用優先順序,將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特別是保證水稻,小麥,玉米種植面積。一般耕地應主要用于糧棉,油料,糖料,蔬菜等農產品和飼草飼料生產。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將糧食生產功能區落實到地塊,引導目標作物種植,確保糧食種植面積。穩定非主產區糧食種植面積,產銷平衡區要重點建設一批旱澇保收,高產穩產口糧田,確保糧食基本自給,主銷區要明確糧食種植面積底線,穩定和提高糧食自給率。引導工商資本有序下鄉,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下鄉從事良種繁育,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嚴格規范永久基本農田上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和挖塘養魚,違法取土等破壞耕作層,禁止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
《意見》要求,強化激勵約束,落實糧食生產責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認真承擔起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將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分解到市縣。堅決遏制耕地 "非糧化" 增量,同時摸清存量問題,分類穩妥處理。完善糧食生產扶持政策,落實產糧縣獎勵政策,健全產糧區利益補償機制,加大糧食生產功能區政策扶持力度,強化種糧主體政策激勵,著力保護和調動地方各級政府重農重糧,農民務農種糧的積極性。加強耕地種糧監測,每半年開展一次全國耕地種糧監測評估,建立耕地 "非糧" 報告機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穩妥有序推進。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