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辛有志事件出現逆轉,大眾還要不要跟風?
站在今天來看,直播電商的火爆,其根本在于對經典營銷“4P”理論的強大沖擊,C2M、高性價比、渠道壓縮、刺激性消費等等,可以有效倒逼生產關系與生產力變革。變革容易形成機會,風口之中,魚龍混雜,也迅速膨化了野蠻生長的江湖生態。
數據造假、退貨困難、虛假宣傳、物流緩慢...雙十一的天文數字出貨量將直播電商作為新興業態所存在的不足瞬間放大,全民聚焦,視直播電商為“原罪”,但細究起來,這些頑疾在電商行業存來已久,且有深厚的社會土壤。
事實上,人們總是在關注那些處在風口的新事物,寄予它帶來變革期望的同時,也容易將所有的誤解一股腦兒地蓋上。
就拿職業打假人王?!白窊簟笨焓种鞑バ涟瓦@件事來說,王海指控辛巴所售即食燕窩產品沒有達到燕窩國家標準,并單方拿出了檢測報告,辛巴方則否認指控,稱其是按銷售公司提供的產品信息進行直播推廣,不涉及采購銷售行為,已第一時間將產品送檢,若消費者不滿,可申請退款退貨,自己與品牌方也會承擔相應責任。在公關回復層面,辛巴坦然面對、敢于承擔的態度是值得肯定的。
(辛選方面的回應,圖片來自網絡)
實際上,復盤此事,依然疑點重重,我們稍作分析,就會發現,一派嘈嚷之中,皆是利益二字。
辛巴有錯嗎?
一方面,辛巴方面可能有逃脫不了的責任,辛巴徒弟作為知名主播和類似產品代言人的角色,在直播間,收取傭金,進行推廣導流,但因于不夠謹慎,產生了給消費者造成誤解的嫌疑,辛巴亦出面辯解,留給了職業打假人以可乘之機。
根據規定,直播中產出了歸屬于商業廣告內容的,電商主播需按照《廣告法》承擔廣告代言人的責任與義務。其責任相比廣告主要小一些,但也是明確的,但王海所說的直接售假問題則從法律層面未必立得住。
而《新京報》就一針見血地指出,“燕窩產品的標準一個是食品生產許可證。辛巴賣的燕窩產品上,印有這個證的編碼,便可認為是合格的食品。另一個行業標準作為標準參考的,但并非強制標準,即使辛巴的燕窩產品檢測出來燕窩含量未達標,也不影響其是法律意義上的合格食品,沒有法律責任。”
另一方面,深層次暴露的問題在于辛巴的選品管控,尤其是在燕窩這樣本身標準不統一的非標領域,不同的檢查標準下,存在不同的結果,從而可以留給輿論極大的“操作”空間。
實際上,作為高風險的保健品品類,即便天貓、京東這樣的大型平臺也表現的十分謹慎,鮮少參加大型活動,在雙十一的大促之戰中,電商主播連續作戰,在無暇對貨品做充分了解的狀況下,“采坑”現象時有發生。這起事件中,辛巴有失察或者未作充分解釋的責任,但不會存在故意推廣問題食品的可能,畢竟,這個層級的超級主播不會為了一款產品的蠅頭小利而冒著滿盤皆輸的風險。
消費者交了智商稅?
從大眾層面,受眾的一個極大關注點被牽引在了智商稅,即王海提到的,“目測(辛巴所售燕窩)成本每百克(一碗),連帶包材,內容物,加工費,工業成本不超過1塊錢!”智商稅一詞還登上了微博熱搜,辛選的回復是,當晚直播價格為258元15碗,實際價格為17.2元/碗。
從引爆熱點來說,1元VS40元的差異對比,智商稅一詞確實夠爆,但仍經不起推敲。
首先,王海所說僅是風味燕窩的產品成本,但其他成本,譬如渠道、物流、倉儲、人工等成本并未統計在內,此外,1元如何得出?眾所周知,今天的中國,制造業的產品成本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人工、土地、設備、稅收、社保等對企業的壓力非常之大,以至于諸多低端產業流入到東南亞、非洲。
(媒體關于中國制造業成本高的討論 , 圖片來自網絡)
關于燕窩智商稅的討論更是經不起推敲,譬如,可口可樂每500ML(不含包裝)成本大約在0.07元左右,農夫山泉從“水”到“瓶裝水”成本大概0.3元,即便高端如iphone12Pro硬件成本也不足3500元,但售價超過1.1萬人民幣...凡此種種,這樣算來,消費者豈不都是交了智商稅。
從經濟學角度,企業存在的意義本身在于追逐利潤,上交利稅;對于消費者,良好的產品和服務,消費者也愿意為品牌支付溢價。只要在一個合理的、雙方都能接受的范圍內,智商稅就不應該成為了輿論撬動大眾敏感神經的觸點。
辛巴燕窩事件為什么反復上熱搜?
從輿情發展的角度來看,如此長期且反復的熱點聚焦,比較少見,在注意力極度分散、熱點多變的輿論世界,大眾對一個熱點的追逐一般不會停留超過三天。值得注意的是,在疫情當前的情況下,絕大多數主流媒體尤其央媒謹慎報道,不做定論發聲,相當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整個事件疑點重重,主流媒體大概率并不想被心機之徒當做槍使。
此次,為何自媒體層面封殺負能量主播辛有志、辛有志售賣假燕窩、辛有志滾出直播圈等文革風的話題層出不窮。這不得不讓人懷疑,大眾關注及媒體觀點有被人利用的嫌疑,是否有資本參與了自媒體的輿論操控?那么,辛有志,動了誰的奶酪?或者說,辛有志如果倒下,誰會收益?
掐指一算,至少有三:
一是王海之流。若將辛有志逼入絕境,引起監管層注意,既可通過絆倒辛巴“一戰成名”,亦可洗刷之前其敲詐勒索之罪名;
二是極少數同行,尤其是KS平臺上的。主播行業存在明顯的馬太效應,擁有7000多萬粉絲的辛巴,若將其絆倒,一是可以吸納辛巴的大批流散粉絲;二是可以樹立新的頭部。
三是部分行業渠道商、中間商。辛巴以“嚴選國民好物,打造機制性價比”聞名,竭力為用戶省錢,實現從廠家到消費者的直達,這種新型的商業模式,在滿足消費者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一定會觸犯部分傳統經銷商、渠道商的利益。仔細觀察可以看到,在這次所謂的“倒巴”行動中,辛有志粉絲卻不降反增,擁躉力挺,值得玩味。
筆者也觀察到,《新京報》在評論中指出,某種程度上,燕窩沒有強制標準,是這次事件的根本起因。但輿情過分夸大了辛巴燕窩的質量、價格和其應承擔的責任,并過度炒上熱搜,演變為一場“鬧劇”,此觀點是中肯的。
單方檢測報告是否有效?
關于檢測流程問題,一般來說,正規的檢測中心都會在報告里注明:本報告僅對來樣負責。部分復印或拍照無效。
王海送過去的燕窩樣品,必須提供完善的購買證據。否則,就會存在作假嫌疑,辛巴也完全可以不承認這個樣品是當天從其直播間賣出,此外,產品合不合格,與檢測標準和驗收標準有很大關系。燕窩這么多年以來,作為食材,根本就沒有固定的合格評價標準。
(王海微博截圖,所出具報告存在不完整問題)
更穩妥的辦法是,王海和辛巴可以做個仲裁檢測,要雙方都在場,還需專業的監理人員在場見證,監督實驗室檢測全過程。用同一檢測標準檢測,用同一驗收標準驗收。最后監理要在檢測報告上簽字。
王海發出來的是單頁報告,整份報告應該有封面,幾頁紙蓋騎縫章,監理人員在見證人處簽字,檢測報告方為有效報告。
但王海并沒有選擇這么做,而是借助輿情,把事情搞大,意欲何為?
作為新興行業,直播電商如同一個野蠻發育的沖動少年,他讓大眾矚目,也偶爾會暴露自己的不夠老成。我們相信,隨著國家對網絡直播帶貨監管力度的收緊,網絡直播帶貨也將迎來規范化的管理。 但在此之前,請給與這個行業、這些主播、這個社會多點寬容,少一點炒作,多一點真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