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法學學者梁旋談國際貿易法研究之路
(文/鄭燁)梁旋,法學研究領域知名學者,中國法學會會員,廣西民族大學相思湖學院法學副教授,主攻國際法,主持過多項省級重點研究項目,發表過《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貿易糾紛解決機制研究》、《自由貿易港多元化爭端解決機制建構研究》、《一帶一路背景下中越外貿法律制度比較研究》、《論FTA對WTO多邊貿易體制的影響》等一系列關于東盟國家的國際貿易法研究的論文,她獨著的《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與案例分析研究》一書,在業內頗負盛名。一談到學術研究,梁旋教授侃侃而談。
問:為什么會選擇學習法學專業?
梁旋: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我對法律感興趣,二是我認為法律對社會有實用價值。社會是人的聚合體,人與人在一起,難免會出現矛盾和糾紛,法律必須解決這些糾紛,保障社會的正常秩序。只有在正常秩序中,人才能擁有自由發展的機會,才能擁有真正的權利。因此,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法律,無論大事小事,法律都以積極或消極的方式保障著社會的秩序,維護著你我的自由和權利。
問:您的諸多研究課題多以國家重大命題為導向,致力于國家的重大決策,目前選擇主攻東盟國家的國際貿易法研究也是有這方面的緣由嗎?
梁旋:當前國際形勢正在發生深刻復雜的變化,特別是因資金鏈斷裂引發的巨額外貿糾紛、金融糾紛、跨境破產糾紛等類型案件不斷出現,且上升趨勢明顯。這是國際國內宏觀經濟環境變化所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在司法領域的明顯反映,司法審判工作面臨更為嚴峻的挑戰,涉外案件所顯現出的專業性和政策性更強。我國是世界公認的經濟大國,但經濟大國地位的維系需要靠開放、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需努力破除制約創新要素流動的各種障礙。營商環境是生產力,也是競爭力,最終要靠法治來維護,因此,良好的法治環境是營商環境的根本保障。作為主攻國際法的法學學者,我希望能夠通過多年來的學習和鉆研積累的知識和經驗,為國際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問: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密切相關,國際私法尤其如此。近年來,全國法院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數量日益增多,您覺得在處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梁旋:首先應注意法律適用問題。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比國內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更加復雜,而在我國,法官審理涉外民商案件的難度更大,因為我國國際私法的立法還非常薄弱,所以,許多法官在處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時,會碰到無法可依的情況,或者雖然有法可依,但有時法律規定的不甚明了,也會出現不知如何適用的情況。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已頒布了許多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司法解釋,但是仍不能滿足涉外民商事案件數量日益增多的現實需要。在處理國際性案件時,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的規定,國際知名公法學家的學說可成為國際法院法官審理案件的輔助性資料。因此,在我國國際私法立法仍不完備的情況下,我國知名國際私法學者的學說雖然不能作為有效的法律淵源,但作為法官審理案件的輔助性材料未嘗不可。
問:“一帶一路”建設對國際化人才培養提出新挑戰、新要求,在這方面您有什么看法?
梁旋:我認為,國際化人才除了具備所有人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能力外,還應該具備這幾個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首先,要深諳國情文化。我國國際化人才必須要有堅定的政治立場、熟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深入了解國情,能夠從五千年中華文化、中國故事中汲取中國智慧。其次,要具有世界性眼光和歷史性眼光,具有歷史使命感和責任擔當。國際化人才必須具有寬廣的世界眼光和長遠的歷史眼光,才能在全球層面審視形勢和問題,具有在國際社會自主設置議題、主動發聲的膽識和魄力,擔當起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時代重任。再者,要熟悉國際規則、具有扎實的區域國別知識。在推進全球化進程中,只有熟悉國際規則,了解對象國國情,才能采用恰當的方式,在文化沖突之間找到彼此的相同點,用對象國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表達自我訴求,爭取對象國支持,進而掌握主動權和發言權,在全球化競爭中把握機遇和爭取主動。
最后,梁旋表示,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等國家號召內容,均與國際法研究密切相關。中國是現行國際法和國際法治的學習者、追隨者、踐行者,也是維護者、建設者、貢獻者。而自己作為國內國際法研究知名學者,對于國際法的發展,更應堅持改革完善、守正創新、循序漸進、逐漸發展的立場和態度,堅持真正的多邊主義,推動全球治理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